克拉克拉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深圳有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克拉克拉”)经营的克拉克拉网站(www.hongdoufm.com)、克拉克拉相关软件客户端等“克拉克拉”平台是一个音频平台技术服务及存储空间服务平台。前述平台中包含众多用户上传的信息、第三方发布的信息、频道管理者发布的信息、以及其他来自互联网的信息。克拉克拉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版权保护投诉指引,将通过以下途径保护克拉克拉平台内作品的著作权:
“作品”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
“权利人”是指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而享有包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及其他相关著作权权利的权利享有人。
1、侵权投诉通知程序
1.1权利人认为克拉克拉经营的网站中相关信息、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任意著作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克拉克拉提交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要求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1.2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A、权利人主体信息及材料: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等材料;
(二) 权利人申诉内容及要求: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有效证明权利人拥有作品相关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并列明侵权事实。
(通知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1)
1.3克拉克拉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后,将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
1.4权利人应对通知书及权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或证据材料造假,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1.5如克拉克拉平台依据权利人的通知而删除或者断开有关内容的链接后发现权利人提供的通知书及/或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因此给克拉克拉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克拉克拉因依据权利人的通知删除或断开链接遭受的名誉、商誉损失、克拉克拉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产生的损失等。
2、侵权投诉反通知程序
2.1克拉克拉将投诉通知到信息及/或作品内容的提供者,若内容提供者认为作品不侵权的可提供书面反通知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克拉克拉(反通知的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2),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作品提供者亲笔签名并摁手印,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2.2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被删除方的姓名 / 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扫描件(个人);
(2)被删除方应在恢复删除通知书中写明被请求删除或断开的链接的确切名称、链接地址以及被投诉日期等信息;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若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导致删除,则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等)及非侵权的举证;若是针对其他权利侵权导致删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被删除方保证:被删除方应当保证其在反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都是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3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克拉克拉将在合理时间内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被删除方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克拉克拉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您发送邮件后,克拉克拉会尽快处理,由于涉及内容不同,所需周期也不同,请您耐心等待。
3、书面通知渠道
3.1线上通知
电子邮箱:kila-copyright@uxin.com。
3.2线下通知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冲社区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一期)2栋4号楼1002室
深圳有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518000
3.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3:00-18:00 (法定假期除外)。
如需下载附件,请前往电脑端,克拉克拉官网-版权保护投诉指引下载
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投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诉举证材料和反诉举证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资质证明,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权利人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2、若投诉方已经就侵权内容向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被投诉方,请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行政机关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以及行政机关或法院的决定或判决一同提交给克拉克拉,这将有利于举证材料的有效性判断。
3、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均理解并同意,克拉克拉可直接将投诉方以及被投诉方提交克拉克拉的相关举证材料,转发给投诉方或被投诉方。